史蒂文·席格扮演一位前俄罗斯犯罪团伙的成员,金盘洗手后,他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名犯罪小说家,但有人对他的过去仍不忘记,他的家人成为了威胁的目标...
但最后还是让我感动
有很多不足 但导演对于故乡、童年、亲情的回溯都那么纯真和美好,满满的爱。
写散文能不能也真情实感一点啊
致留下的,致远游的,致迷失的,致敬回不去的
Jamie演技肉眼可见的增长,提名男配值得的~
好多多余的镜头就像好多多余的台词一样
第一场拍街头的戏份就败好感,滥用镜头和剪辑的结果就是乱战只剩下「乱」。从中看不到任何作为导演存在的有效调度,走位混乱到捕捉不到任何镜头语言的美感。所以选择制成黑白电影同样也是这类问题。意义何在?纯粹为了所谓的追忆而凹出故作高级的质感?还有,请放过《罗马》。
写散文能不能也真情实感一点啊
看的时候我其实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也不想追究英国当年有着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只是觉得故土难离、亲情爱情、两小无猜和思想双标在哪里、在哪个时代、在不同肤色种族之间都是永恒的话题,可能正是这些定义了我们是什么样的人。2000年以前的时光过的也很慢,伴随大规模拆迁也有不断迁徙的人,就像北京旧城改造前,就像三峡大坝修建前…然而时代的滚滚车轮不会扭过来回头看,回过头来的总是那近乡情更怯的灵魂,为了一切忘却的纪念~
像是《罗马》但又不一样 相同的可能都只是导演对童年的怀念 一开始的空镜我好喜欢 虽然故事不太吸引我可是画面很喜欢
不可,肯导的能力也就如此了,尽管私人情绪渲染够足够浓,但是太零碎太刻意的桥段铺垫让整部作品都欠缺了真诚感。老戏骨表现太好了,小演员有灵气。总的来说,比上(罗马、乔乔兔)不足,比下,也没有下让它比吧...给音乐加上一分。
以最近几年颁奖季的黑白电影,《Belfast》很带感,但觉不比阿方索•卡隆的《罗马》在类型上要更讨喜。但确是不同风格,《Belfast》叙事围绕小演员巴迪(演神了!),基本以他的视觉叙事,节奏快;而《罗马》却有更多悠然的静态美,更完整,更动人。尽管两者都有贴切的真实感。
2.故事太过平淡,冲突不够激烈,像记流水账一样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Irish Protestant Family. The Irish were born for leaving. Otherwise, the rest of the world would have no pubs.
Be good. Behave yourself. 好熟悉。如果不是过不好,谁愿意背井离乡呢……配乐好棒,黑白好怀旧,爱!The sea is wide, and I can’t swim over.
无法忍受。这样的黑白影像,这样的自传性质的文本故事,很难不碰瓷到《罗马》,但与其相提并论起来完全不能比。同样选取社会动荡大背景下与家庭往事的融合,但本片真的做到了假模假式、工业又刻意。大环境夹杂到家庭中去,但一味通过人物台词过分强调动荡不安,就像糖衣炮弹一样。片子呈现出的不是往日生活而像是流水过程,整体太过割裂,就连冲突与平复都如此儿戏,大环境-小环境没有更好融合。过分强调小男孩作为第一客体视角,将他塞入其他客体的镜头中去。摆出太多没有意义的独特机位,塞了太多不合时宜的往日金曲,就连自传性质的迷影属性也是如此苍白无力。
奥斯卡里看到的最值得的一部作品了。
很多的耐心撐到後半,一家人是走是留到了迫切的時候,代入感才來。才覺算是真誠的部分。朱迪·丹奇最後的特寫,挽救全片,絕對誠懇地對故人的回望,真的掏心窩了,威力強大。
非常勉强的及格。100分钟的电影几次无聊到暂停。又是老电影串烧,又是金曲串烧,还有雷神漫画,还到处念诗。看不到什么情怀,只有一股逮着往里塞的感觉。和《罗马》比实在是有点碰瓷,感觉更可以相比的是德尼罗的那部《布朗克斯故事》,可惜比起那部也是远远不如,一堆莫名其妙的构图和节奏奇葩的剪辑。不过里面确实有一些挺触动我的地方,不至于让我太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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