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团的表演因为呆板无趣而失去了观众,他们面临着破产和倒闭的危险,谁都不知道会不会有“救星”从天而降。流浪汉查理(查理·卓别林 Charles Chaplin 饰)在游园会中被卷入了一个小偷的圈套中,招来警察的追捕。他像无头的苍蝇一样钻进了正在演出的马戏团。舞台上,查理 躲避警察的各种肢体动作,被观众当成马戏团的表演,他们非常喜欢查理的“表演”,热烈地鼓掌来。马戏团老板想让查理留下来,帮助马戏团起死回生。虽然查理并不想以马戏团为生,但是走投无路的他为了维持生计也只好接受了老板的提议。很快,查理的喜剧表演天赋让他成为了马戏团的招牌演员。他爱上了善良柔弱的马戏团老板女儿,想尽办法取悦她,但是,老板的女儿真正爱上了的人却是走钢丝的男演员,为了成全所爱的人,伤心的查理默默地离开了喜欢他的观众。
查理·卓别林凭此片获得第1届奥斯卡金像奖荣誉奖。
印度不时就会冒出这样西方式主旋律的电影,或许说,一个社会进步到一定地步的时候都会有类似的反映同类现实的文艺作品,我们同样有过,只是之后的发展,各自不同吧。
印度 Police 的黑暗执法,尤其是虐人的过程,太震撼人心,绝对是所有正规电影之中最惨无人道的视觉呈现...
看起来印度的恶人还是不够“恶”,光靠毒打就逼迫明知不是罪犯的人认罪,是很有难度的。要靠威胁伤害他心爱的人,靠让他看到未来是黑暗无助,从精神上先让他降伏。我不是恶人,但悠久的历史和权谋的智慧,也会带来比起我们能察觉到更为黑暗的一面。
故事是十分优秀的,但是表现手法有些(印度特色),配乐简直是灾难,总体来说很好,也很羡慕。
可怜的印度阿三,在种姓歧视的泥潭里跳不出来了,印度警察对于卑微的低种姓来说,算是流氓和强盗的混合体吧
确实很正义,确实是好题材。不过作为电影本身,8.7的评分过了。大家是以浇自己心头之块垒么
剧本十分,而且居然是真人真事!!本片最大亮点无疑是剧本,扎实到可怕;而其二是“不可触摸者”在剧中的表演,不知道导演是如何调教的,妻子和三个被打的素人、甚至其他的素人群演的表现真的很让人信服,妻子最后在雨中那个感激、痛苦、心酸、释放的那种复杂表情真的特别到位。
能把真实历史事件搬上银幕的地方都是先进的,印度人权律师和底层人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警察对低种姓冤假错案的社会问题,改变法律,这点就足够了。
“为了维护民主,一个人必须很多次变成专制的。”多少罪行假汝之名。
用了两天时间看完,看完心情很沉重,失去丈夫却坚强地为丈夫奔走,正义伟大的钱德鲁律师,残暴凶狠的警察。故事发生在1995年的印度,但是印度人民敢于拍出来,相反自己所在的地方有点粉饰太平了…
根据九十年代印度一起案件改编,揭露了当时印度警察的黑暗以及低种姓部落民的悲惨生活。后面法庭戏拍得还是很精彩的,但前面的叙述太啰嗦了,导演又迷恋于对酷刑与虐待的展示,花了很大的篇幅,其实这些镜头以闪回形式穿插在法庭戏中就行了。导演过于激动,煽情过度,片中很多歌曲其实可以删去,也许可以将影片长度压缩到两小时之内。另外,导演给主角以太多的光环,且有意无意加入了一些政治符号,显得幼稚。
没有程序正义,实质正义就是一句空话,没有民权,民生就是板上鱼肉。电影中的人权律师是一名共产党员,但这中国,这种角色会被打上公知或自由派标签。公平正义就是公平正义,没有所谓自由派或左派之分。正如雨果说:“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
那些警察的邪恶和对底层人民的凶狠,让人无法直视。
其实,所有角色设定都很脸谱化,好人恒好,恶人恒恶,被践踏的和被仰望的,开金手指的人权律师几乎战无不胜,仍然但是人生实在是太悲惨了,两个多小时就这么簌簌溜走
看的很难过,一是因为电影里所揭示的不公,二是因为我们无法揭露的不公。
印度版《辩护人》,真的羡慕印度能拍这样的电影
没有想象的优秀,还是一贯的宝莱坞作风,黑白分明。
社会现实向的叙述性电影。滥用的国家权利,腐败的公职人员,以及以及命如蝼蚁的平民。即使如蝼蚁,也努力需求生存的美好,和尚存的那道正义的微光。如果不那么冗余的话,可能会更好一些。
把歌舞去掉,再减到90分钟,绝对很燃。总有一些人会站出来发声,这个世界不是这样。冤假错案无非是升职,政绩上的绊脚石。
由真实案件改编,有智慧的律师和有骨气的妻子,还有千万劳苦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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